援某国风电站项目(EPC)检查验收任务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5-02-05 10: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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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执行人)负责本项目的组织实施,代行采购人职责。采购执行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本项目的检查验收企业,采购其所提供的项目检查验收服务,并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代理,负责采购工作具体事宜。

二、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企业资格条件

(一)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二)注册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以营业执照中住所地址为准)。

(三)符合下列三种情形之一的,采购执行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进行非法经营活动或违反有关援外管理规章受过行政处罚;

2、经采购执行人认定,与商务部或采购执行人存在合同争议或合同违约等未决事项;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经营异常”名单或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属于上述第2种情形的,采购执行人将一对一通知相关企业。

四、投标企业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检查验收任务采购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有意投标企业,请于202526日至2025211日,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向其一对一发送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发放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企业如获取招标文件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六、报名投标

有意投标的企业在认真研读招标文件后,确定参加项目投标的,应于202526日至2025211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格式自拟,须加盖企业公章)。未向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发送投标意向书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七、标前答疑及回复

本项目不召开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接受澄清答疑的截止时间为2025 21117时。投标企业应编辑WORDEXCEL格式的书面答疑报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澄清答疑原则上只进行1次,晚于澄清答疑截止时间提交的答疑问题,采购代理将不予接受。对于澄清答疑回复内容仍有疑义的,采购代理可视情予以解释。

澄清答疑回复将于202521424时前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所有投标企业一对一发送。投标企业如获取澄清答疑回复出现问题,应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3410 时,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188号总部基地1718号楼1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不予受理。

注: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如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请务必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送达,并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送达状态。

收件地址:北京市丰台区188号总部基地1718号楼13层。

收件人:杨梦洁;联系方式:13691461737

九、开标

本项目开标于20253410时,在北京市丰台区188号总部基地1718号楼13进行。

投标企业可通过如下两种方式参与开标:

1、线上参与远程开标:开标会议的腾讯会议号为431 622 1815。密码将于当日开标前一小时告知各投标企业。

2、线下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企业可派1-2名代表自愿参加现场开标,企业代表须持授

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前往,经身份验证后进入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招标公告同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三个发布平台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人:新疆新援商务合作科技交流中心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街道团结路273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机关服务中心3304室)

邮编:830099

传真:2860663

采购代理: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十七区18号楼13

邮编:100000

联系人: 杨梦洁、向生建、赵金丹

电话:010-51361371

手机:136914617371819075005518758273341

传真:010-51361806

电子邮件:jjzxzby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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