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推荐乌鲁木齐大巴扎步行街申报“全国示范步行街”的公示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创建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368号)要求,结合各地州申报情况,拟推荐乌鲁木齐大巴扎步行街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步行街”。
现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4日至8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与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联系(匿名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阿孜古丽
电 话:0991-2887262(传真) 0991-288732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292号自治区商务厅流通处(邮编:830001)
邮 箱:xjswtltc@163.com
自治区商务厅
2025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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