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克拉玛依市入选自治区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进行公示的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服务外包示范城市认定办法》规定,2023年3月21日,自治区商务厅牵头,组织自治区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财政厅、人社厅、人民银行乌鲁木齐市中心支行等单位对克拉玛依市申报自治区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工作进行评审。经过会议陈述、现场答辩、评委打分、商议决定等程序,克拉玛依市通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29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自治区商务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受理部门 联系方式
服贸处 0991-2861688
机关纪委 0991-2853820
自治区商务厅
2023年3月23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