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所属自治区口岸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公示
自治区商务厅所属自治区口岸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类考试公告》有关规定,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已组织实施完成自治区商务厅所属自治区口岸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网上报名与确认、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经2024年8月1日自治区商务厅党组会议研究审定,现对考生体检、考察环节结果及5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一、考生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
具体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为期7个工作日,2024年8月2日至12日。
三、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如对拟聘人员有异议,可实名制以来信、来访和来电等方式,向自治区纪委监委驻工信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商务厅机关纪委或人事处反映。经查证属实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受理部门:驻工信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991-4585348
机关纪委电话:0991-2865952
人事处电话:0991-2856878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所属自治区口岸发展促进中心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
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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