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阿克苏地区天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合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质认定评审的公示
关于阿克苏地区天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合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质认定评审的公示
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要求,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通过阿克苏地区天全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库车合诚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新增新能源汽车回收拆解资质认定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商务运行和消费促进处 0991-2874471
监督举报: 0991-2865952
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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