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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政策解读文件——对《关于2020年度招商引资先进集体评选的政策解读》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29日 点击数: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动工作,形成全社会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和自治区评比表彰达标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自治区商务厅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批复》,自治区商务厅组织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参评范围

14个地(州、市)及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外省市驻疆办事处,企业联合会(商会)。

二、先进集体评选数量

地(州、市)评选6个,县(市、区、开发区)评选14个,外省市驻新疆办事处评选3个,企业联合会(商会)评选12个。

三、评选方式

由自治区商务厅成立2020年度招商引资先进集体评审委员会,按照《2020年度自治区招商引资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设置内资招商、外资招商、会展招商、商会办事处招商等方面的量化和综合指标,依据工作实际对地(州、市),外省市驻疆办事处、企业联合会(商会)进行评选,其中量化指标得分占70%,综合指标得分占30%。县(市、区)、开发区先进集体以地(州、市)推荐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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