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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厅政策解读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15日 点击数:

    一、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多次就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强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明确提出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2020年8月25日商务部出台了《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在中央层面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做出了明确规定,也为做好地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提供了参考依据。为更好地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投资环境,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以下简称:《投诉办法》)。
    二、主要内容
    《投诉办法》共六章29条,主要包括:
    第一章总则。主要阐明制定目的和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基本概念。
    第二章投诉工作机构。明确了自治区级投诉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及职责;对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设立本级外资投诉工作机构提出要求,规定其基本职责。
    第三章投诉的提出与受理。明确了投诉人的权利、义务及提交材料,实行线上、线下投诉受理方式。规定了投诉受理时限,列明了不予受理的情形。
    第四章投诉处理。规定了投诉事项办理方式、处理时限、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五章投诉工作管理制度。强调地方政府在外资投诉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实行定期报告、案件督办、信息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等制度。
    第六章附则。主要包括投诉人保护条款、港澳台参照实行条款及实施日期。
    三、出台意义
    《投诉办法》紧密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受理范围不清、程序不规范、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建立规范化外商投诉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外商来疆投资信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