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自治区商务工作要点
2017年商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商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用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这一抓手,全力做好商务领域保稳定、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大力推进降成本补短板,加快商贸流通创新发展
新的一年,要把促进流通降本增效、提质扩容、补齐短板放在突出位置。
(一)全力推进商贸物流中心建设。切实做好《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规划》《自治区商贸物流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快核心区商贸物流中心建设,重点推进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建设。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集装箱中心、综合保税区作用,加快推进铁路专用线整合、多语种国际化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加强与国内国际物流企业合作,持续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建设。
(二)加快推进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2017年商贸流通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按照自治区明确增长50%的目标任务,各地要抢抓“补短板”的机遇,加大对社会投资的引导,抓紧选好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制定投资计划,提前做好成熟项目手续办理、要素保障等准备工作,为项目顺利实施争取时间。
(三)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以我区列入国家级冷链物流试点为契机,重点围绕提高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大力发展鲜果、牛羊肉、水产品冷链物流,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先进、衔接紧密、功能完善、管理规范、标准健全的冷链物流体系。积极推动乌鲁木齐、巴州两个试点城市和10个试点企业开展冷链流通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各地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发挥公益性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在保供稳价、安全环保方面的公益性功能。
(四)加快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商贸流通转型升级。以乌鲁木齐、五家渠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为引领,引导各地打造线上线下互动的体验式智慧商圈、特色商业街区,提高零售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农产品、小商品等传统批发市场向电子商务园区、物流园区转型升级。鼓励中小实体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增加网上缴费、网订店取、居民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支持海鸿国际物流港、喀什江南农批市场等大型传统市场应用互联网技术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向生产、零售环节延伸,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服务的转变。
(五)抓好电商进农村示范工作。适时召开自治区农村电子商务工作会议,以26个国家级、19个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为引领,抓出成效,提前部署,做好考评验收工作。继续开展自治区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乡、村建设工作。结合2017年国家级示范县申报工作,力争2至3年使我区有条件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家级电子商务综合示范。
(六)创新推进电子商务进社区工作。发展社区商业新业态,完善物流分拨、快件自取、电子缴费等便民惠民服务功能。立足现有商业设施,改造提升社区肉菜直销网点服务水平。鼓励品牌、连锁和创新型社区商业企业依托互联网做大做强,积极争取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社区,以示范为引领、以点带面,打造“15分钟便民消费圈”。
(七)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积极争取商务部支持,创建国家级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城市,推荐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重点企业、智慧物流示范企业,以托盘标准化及其循环共用体系为切入点,开展物流标准化示范引导工作。督促指导乌鲁木齐市开展城市共同配送试点工作。
(八)推进国有股权投资改革。按照“推公益、强冷链、促互联”三位一体的思路,继续推动农产品流通领域国有股权投资改革,持续有效降低流通成本。探索创新专项转移支付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逐步减少无偿补助,采取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与金融资本相结合,发挥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适时出台农产品流通国有股权投资管理规定。
二、大力培育消费热点,增加有效供给释放消费潜力
抓紧落实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出台的“加快内贸流通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消费”两年行动计划和《商务部关于做好“十三五”时期消费促进工作的指导意见》《居民生活服务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需求变化趋势,充分发挥流通供需衔接作用,满足迅速增长的新兴服务消费需求。
(九)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开展流通领域节能宣传,以及绿色商场、绿色饭店创建工作,通过自治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担保基金为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继续完善回收站点、分拣中心、集散市场三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鼓励企业建立或整合再生资源信息服务平台,降低交易成本。
(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继续实施餐饮、住宿、家政、家电维修、美容美发、洗染、沐浴、摄影等八大居民服务业转型行动计划,发挥好相关协会行业自律、宣贯标准、人才培训方面的作用,提高行业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以餐饮业为重点,着力打造新疆特色餐饮品牌,支持特色美食街区建设,整理餐饮历史文化编入《新疆文库》,办好“2017丝绸之路国际食品餐饮博览会”,推出特色餐饮名吃、名点等美食“十大名品”系列。组织内地采购商开展“寻特色美食、购绿色食材”新疆行活动,带动餐饮上下游关联产业发展。
(十一)不断提升商务数据统计分析能力。探索建设新疆电子商务大数据统计试点,支持乌鲁木齐高新区电子商务智慧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对全区电子商务发展数据全面统计监测分析。进一步完善市场监测指标,不断优化样本结构,进一步提高数据的质量,提升分析能力,把监测数据融入商务系统大数据库,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为生产和消费提供信息化服务。
(十二)加大综合行政执法力度。增强商务执法意识,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服务网络体系,畅通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重点支持巴州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充分利用打击侵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平台,为商务执法服务。深化内贸流通“双随机、一公开”商务综合执法。
(十三)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选择畜禽肉、蔬菜、生鲜乳等食用农产品统一开展追溯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建的追溯体系对接政府追溯体系,加强舆论宣传,改善消费环境,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商务信用信息建设,积极推进诚信兴商。加快落实二手车便利交易政策措施。继续做好酒类、拍卖、典当等行业监管,有效防控风险。加大成品油市场的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
三、进一步巩固外贸回稳向好势头,增强对外贸易竞争力
以核心区建设为抓手,以边境口岸为支撑,以周边国家为市场,发挥沿边优势,提升通关能力,努力把沿边优势转化为开放优势、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
(十四)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用好用足包括边贸转移支付的各类支持政策措施,加强边贸企业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市场采购贸易试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成立推进市场采购贸易工作机构,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努力推进边境贸易向综合性多元化转变。
(十五)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协调有关部门加大对边民互市贸易的支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条件,推动已设立的边民互市贸易点尽快投入经营。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适当扩大边民互市进口免税商品范围。会同自治区有关单位,加强与毗邻国家协商合作,积极争取扩大“3日免签”覆盖范围,推进人员往来便利化,扩大边民互市贸易主体规模。
(十六)推动加工贸易梯度转移。利用好国家加工贸易梯度转移资金,促进东部加工贸易产业向我区转移,继续支持本地加工贸易企业创新发展、延伸产业链,向各类园区聚集,重点培育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综合保税区作为加工贸易转移承接地建设,提高我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外向度。
(十七)积极扩大进口。充分发挥国家进口贴息资金的作用,鼓励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设备,扩大国内紧缺能源资源进口,抓好天然气、铜、铁矿砂等重点商品进口。积极推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指导和帮助试点企业完善售后服务,加大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口岸整车进口力度。
(十八)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申报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鼓励和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在新疆发展落户。支持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博乐、克拉玛依等地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应用,不断扩大跨境电商交易额。利用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保税优惠政策,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业务。以新疆电子口岸平台正式启动为机遇,助推传统外贸企业借力跨境电商拓展业务,实现转型升级。培育和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十九)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经验。充分发挥乌鲁木齐、阿拉山口、喀什和霍尔果斯综合保税区的功能,重点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熟经验。支持野林猫跨境电商平台、亚中机电销售租赁公司等开展综合保税区+保税融资租赁、综合保税区+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业务,努力在培育外贸新业态上取得突破。
(二十)促进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创新发展。加强与各有关厅局在科、教、文、卫、建筑等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指导乌鲁木齐市完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积极开展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名录制定工作。抓好新疆服务外包平台二期建设。做好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统计工作。
(二十一)加大贸易促进力度。继续办好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重点境外展会,引导内贸企业拓展外贸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充分利用中国—亚欧商品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内大型展会平台,联合贸促会、博览局积极组织我区有自主品牌的生产型企业参展,力促企业有订单、有收获。加大对欧洲、非洲等市场的开拓,组织纺织服装、食品类企业参加相关国际专业展。
四、提升引进外资水平,增强开放发展新动力
加大在境内外的招商引资力度,打造更加开放、透明、更具竞争力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外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十二)推动利用外资便利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加大自治区投资环境宣介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引资引智引技并举,鼓励外商投资自治区优势、重点发展产业,提供便利服务,稳定外商投资规模和速度,充分发挥外资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十三)加强国家级园区管理服务。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促进对口支援新疆产业聚集园区发展,进一步提高园区吸引力,助力我区国家级经开区、边境合作区等产业聚集园区成为重要的产业接续区和向西开放的产业基地。继续支持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建设,研究落实合作中心发展的优惠政策,推动出台措施,推进合作中心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发挥好合作中心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二十四)加大投资促进力度。充分利用中国—亚欧博览会、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国家级贸易投资促进平台,结合我区资源禀赋、经济结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创新工作方式,了解国家级产业聚集园区和企业需求,逐步提高投资促进工作的时效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五、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健全服务保障体系
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国际产能合作,助推企业“走出去”。
(二十五)加快对外投资布局。加强对周边国家以及非洲、东南亚地区开展投资的研究分析。落实自治区领导访问哈、巴等国家成果,扩大投资合作。积极推动与东哈州的务实合作,引导企业向巴基斯坦GB地区投资。切实做好援外工作,争取商务部将对中亚等周边国家援外培训更多地交由新疆执行。
(二十六)稳步推进重大合作项目。加强优势产能国际合作,抓好重大项目落地。切实加强对我区在周边国家、非洲和东南亚的投资和工程承包大项目跟踪和服务工作。落实自治区优势产能转移政策,推动我区优势产能向境外转移。加快境外园区建设,指导华凌集团格鲁吉亚国家经济特区和工业园区、中泰塔吉克农业产业园进一步完善国家核验准备工作,密切跟踪核验进度,强化协调和服务。做好中塔工业园建设协调指导工作,支持吉瑞祥投资(集团)建设中哈农业种植基地。鼓励我区有意愿的企业入驻乌兹别克斯坦鹏盛工业园区、俄罗斯车里雅宾斯克州南乌拉尔斯克物流园、中白工业园。
(二十七)完善综合监管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梳理我区对外投资和工程承包存量,对投资额超过5000万美元的大项目建立企业数据库。加强与外经业务管理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协调企业在“走出去”方面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总结、推广“走出去”好经验和做法,积极培育“走出去”主体。做好境外中资企业(机构)风险防范工作,引导投资主体健全内部风险防控体系,完善“走出去”风险预防和预警机制。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境外安全生产各项管理规定,定期排查安全隐患。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做好对周边等国家境外投资项目的实地进度跟踪、安全巡查等工作。
六、深化区域次区域合作,拓展国际经济合作新空间
坚持倡导开放合作,深化省区、州区经贸合作,不断扩大双方经贸领域合作成果。
(二十八)强化经贸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巩固新疆与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俄罗斯车州、哈萨克斯坦东哈州等国家和地方建立的经贸合作机制,举办新-吉、新-塔经贸合作工作组(分委会)会议,延伸工作机制平台作用,加强与相关国家(州区)经贸、文化、旅游等各领域交往合作。研究新疆与阿塞拜疆、亚美尼亚各领域合作的具体措施,强化新-阿、新-亚经贸合作工作组机制职能。争取商务部支持,推动建立新疆-格鲁吉亚经贸合作工作组,扩大双方经贸领域合作成果。
(二十九)加强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战略对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中巴经济走廊、中蒙俄经济走廊、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建设。推动落实中蒙俄经济走廊规划纲要中电力设施建设等涉及我区的具体合作项目。支持并助力环阿尔泰山次区域经济合作国际论坛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新疆?克拉玛依论坛,进一步充实合作内容。组织企业参加论坛框架下的相关经贸活动。
七、加强南疆脱贫攻坚,推动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脱贫攻坚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商务扶贫、商务为民。
(三十)做好精准扶贫工作。落实商务扶贫实施方案,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继续用好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农村超市、农贸市场等惠民生项目。加强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具有新疆商务特色的外销平台网络。推广实施“千企帮千村”、“访惠聚”驻村贴心扶贫、“结对认亲”真情扶贫等脱贫攻坚新途径,发挥“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的作用,使各项扶贫措施落实到户,增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十一)结合商务工作推进脱贫攻坚。以电商进农村为抓手,创新推广阿克苏、特克斯等7个特色县域电商发展模式,促进实施“快递下乡”工程,着力打通县乡物流通道,积极推动农产品上行,帮助农民利用新技术直接面对市场,助农增收、带动就业。支持南疆地区加快发展纺织服装业,通过市场开拓和外向型发展,创造就业机会实现惠民生。将茧丝绸业发展融入南疆绿色生态发展和精准扶贫工作。
八、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以作风转变推动工作落实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高商务工作水平,为落实总目标提供有力支撑。
(三十二)树牢总目标。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明确商务工作服从服务于总目标,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商务系统各部门领导要责无旁贷、不折不扣地按照自治区党委的部署,保持内外贸和国际经济合作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发展不断提升商务工作服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能力。
(三十三)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领导。引导商务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始终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贯彻“两套班子”机制,健全经济工作协调机制,落实自治区商务发展“十三五”规划。牢固树立和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前瞻的眼光判断商务形势,以开放的思维研究商务发展,以专业的才能推动商务工作,以扎实的作风开拓商务事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挺纪在前、执纪必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十四)下功夫转变作风。深刻认识作风问题是最大的敌人,把“学讲话、转作风、抓落实”贯穿履职全过程。一是将年度业务指标分解到地州,明确任务和责任;二是每月进行外贸指标通报;三是每季度对消费和进出口贸易进行通报、分析和研判;四是按照“抓两头”的原则,找出优劣的原因,总结改进提高;五是督查试点的地州和单位,组织学习先进经验,年终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各地州要从实际出发,突出工作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抓工作力求实效。
(三十五)加强法治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商务厅将继续扩大下放审批事项的试点,对已下放的审批事项做好培训、指导和服务,并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地州对下放的审批事项要衔接好、接得住、管得实、服务到位,要切实转变职能,继续强化“四服务”意识,构建与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加快新疆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公平、公正、透明、和谐的营商环境。
(三十六)坚持不懈构建大经贸格局。继续深化关贸、检贸、税贸、银贸、财贸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和大通关机制建设,实现与各部门、各地州商务主管部门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共同携手为企业服务。各地州根据自治区关于调整加强自治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精神,强化对外开放的组织领导工作,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积极参与兵地融合。
(三十七)改进项目资金分配管理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商务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明确地州初审、监管项目资金责任,督促地州加强内外贸资金绩效管理和跟踪问效。加强内外贸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监督,联合财政部门和第三方中介机构对各地内外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覆盖核查。
(三十八)加强商务培训工作。制定“人才强商”实施计划,通过培训强化机关干部的应对、统筹和创新能力,全面提升商务干部的综合素质。着力抓好培训工作,以专项业务培训、现场会等多种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办好商务政策、专业技能等各类培训工作,强化对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外资、外经、援外、服务贸易、服务外包等业务的培训,提高干部的适应能力和胜任能力,在培养商务干部和商务领域实用人才方面更加积极有为。
(三十九)配合做好全国商务援疆工作会议筹备工作。新一轮对口援疆深入推进,商务部支持新疆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及商务事业发展的援疆工作会议将于今年召开,我们将从加快推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促进内贸流通和消费结构升级、加快外贸转型和边境贸易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和经贸合作四个方面做好对接,切实推动商务部对我区商务事业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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