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新疆源耀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通过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评审的公示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7日 点击数: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715号)《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商务部令2020年第2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289号)要求,我厅根据新疆源耀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申请开展资质认定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拟通过新疆源耀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并附相应佐证材料。

联系方式:市场建设处 0991-2886631

监督举报: 0991-286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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