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部分)
自治区商务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部分)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自治区商务厅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乌鲁木齐海关
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中国民用航空新疆管理局
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6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智慧海关、智能边境、智享联通”重要理念,落实海关总署等9部委《关于智慧口岸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自治区口岸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区口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目标
2025年,智慧口岸建设取得积极进展。霍尔果斯(公路、铁路)口岸、阿拉山口(公路、铁路)口岸和乌鲁木齐航空口岸基本建成以“设施设备智能化、运行管理数字化、协同监管精准化、综合服务泛在化、区域合作机制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智慧口岸;喀什航空、巴克图、吉木乃、伊尔克什坦、吐尔尕特、红其拉甫、卡拉苏、塔克什肯等区域重要口岸设施设备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伊宁航空、都拉塔、老爷庙、乌拉斯台、红山嘴、别迭里等普通口岸补齐信息化建设短板。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一体化数字底座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丰富地方特色应用功能。
到2030年,智慧口岸建设取得重大进展。霍尔果斯(公路、铁路)口岸、阿拉山口(公路、铁路)口岸和乌鲁木齐航空口岸打造成为具有辨识度,可复制推广的陆路、航空口岸示范,智慧化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口岸委、海关、边检、铁路、运管等口岸相关单位间智慧互联、协同联动、高效运行。
到2035年,全面建成适应中国式现代化要求、服务高质量发展、支撑高水平开放的智慧口岸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设施设备智能化
1.加快铁路口岸智能化建设。提升霍尔果斯、阿拉山口铁路沿线运能运力和站内信息化、智能化保障服务能力,加快“数字口岸”系统和“铁路快通”“抵站直装”等业务应用,推动铁路舱单提前传输,实现口岸列车编组、换装等环节无缝衔接,确保中欧(中亚)班列通行顺畅。支持边检配备出入境列车监控检查系统、背散式列车智能查验系统等,提升列车查验效率。运用自动化控制等技术对铁路口岸龙门吊等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实现远程操纵自动化换装。跟进中吉乌、中哈塔城至阿亚古兹铁路推进情况,提前谋划铁路口岸智慧化建设。
2.推进公路口岸智能化升级。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红其拉甫、吐尔尕特等口岸,增配外籍人员智能填卡台、智能闸机通道等边检智能查验设备,加快智能化升级。运用北斗定位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有条件的口岸建设智能卡口,提高口岸通行效率。探索在霍尔果斯、塔克什肯、伊尔克什坦、老爷庙、阿拉山口等口岸围绕进口焦煤、铁矿砂等大宗商品,建设AGV/IGV无人驾驶货运通道的可行性,提升口岸通行能力。
3.提升航空口岸智能化水平。在乌鲁木齐、喀什、伊宁航空口岸海关旅检通道部署视频AI识别、5G AR眼镜、太赫兹人体安全检查仪等智能设备,配备人脸识别等系统,升级智能审图算法,实现设备共享共用。支持乌鲁木齐航空口岸国际货站配备立体货架等设施设备,配置升级货检大型X光机等专业设备,应用海关智能卡口系统、区内物流可视化系统等,实现智能化、自动化监管。建设航空物流信息平台,实现货物通关业务电子化办理,全流程、全周期物流链可溯可视可控。
(二)促进运行管理数字化
4.建立智慧口岸运行管理平台。研究搭建自治区智慧口岸运行管理联合调度指挥平台,深度应用AR实景、三维地图等技术,推动公安、海关、边检、运管等口岸相关部门数据分级共享,形成口岸全要素数据“一个库”。采用可视化技术,以驾驶舱一屏统览,实现口岸全景式运行管理“一张图”。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有条件的口岸建立运行调度地方系统,其他口岸因地制宜按需设立,接入自治区级平台,建立上下联动、管理高效的口岸运行指挥体系。
5.巩固口岸联防联控能力。各有关口岸通过部署在途监管系统、安装电子围栏、设置高清摄像头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打造融合高清监控视频、智能设备巡检、VR/AR全景监控、智能移动执法终端等口岸联防联控平台,并接入自治区智慧口岸运行管理联合调度指挥平台,切实维护口岸区域和国门安全。
6.加强口岸项目精准化管理。采用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建立自治区口岸项目库管理系统,对全区口岸项目储备、申报、审批、动态管理等全生命周期进行信息化管理,打造数字化、可视化项目管理平台,实现高效精准管理,提高项目审批和执行效率。
7.推进口岸绩效评估数智化。依托“全国口岸综合管理平台—口岸综合绩效评估系统”,聚焦口岸硬件设施、运行安全、智慧智能、绿色环保等方面,实现口岸全方位绩效评估“一把尺”。加强对各口岸工作培训,指导参加评估工作的口岸对标对表评估指标,推进“五型”口岸建设。强化评估结果应用,推动口岸分类分级动态管理,加强口岸运行情况分析,解决口岸堵点痛点问题。
(三)推动协同监管精细化
8.提高口岸智能验放。建设外籍人员管理系统,实现全程可查可控可管。借鉴空港口岸出入境游客信息预报机制,探索建立铁路口岸国际客(货)运、公路口岸国际客运实名登记预报机制,实施口岸预报导流新型通关模式。推广允许持有TIR行车通行证的外籍货运车辆信息在多口岸互通互认,自由选择出入境口岸。稳步推广“优化已备案外籍驾驶员工验讫章加盖频次”通关便利政策。推广智慧电讯检疫、智慧卫生检疫应用,构建口岸病媒生物远程鉴定和智慧国际旅行健康政务服务平台,切实加强口岸快速筛查能力,实现入境人员、车辆、货物初检、卫检智能化。
9.强化口岸物流协同。推广“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建设公路口岸通关预约系统,实现车辆有序通关、口岸监管单位资源有效调配。探索将“先期机检+智能审图”作业模式,嵌入物流过程,实现信息实时推送,辅助风险分析,提升实货监管精准布控。使用新型安全智能锁、物流轨迹捕捉等技术手段强化公路、铁路货物在途监管,加大与海关、边检、交通、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实现物流全程实时可视化管控。
10.加强口岸联合监管。理顺口岸各单位监管查验流程,重点解决好南疆长距离孔道口岸卫生检疫被动后置等突出问题。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等口岸,推动海关、边检对出入境交通工具开展联合检查,共享共用H986等查验设备,实现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并联作业。在乌鲁木齐等航空口岸,探索开展进境手提行李和托运行李“双预检”,部署卫生检疫、手提行李机检、核辐射探测、布控拦截等功能于一体的智能通道,推动边检、海关、安检、航司等联合作业。
(四)打造综合服务泛在化
11.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依托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大外贸企业线下办理的多种业务整合,开发线上预约办理服务,为企业提供智能通关申报、物流协同、信息查询、国内外认证咨询、检验检测、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加强口岸区域自助终端、智能机器人等应用,便利旅客获取政策信息和通关申报。推广南疆口岸业务集中审核中心创新模式,实现海关、税务、交通等业务“一站式”办理。
12.增强口岸物流智慧化。加快建设乌鲁木齐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国家综合货运枢纽,阿拉山口、霍尔果斯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进一步发挥喀什国际贸易物流通道优势。建设中欧(中亚)班列运营平台,推广铁公多式联运新模式,推动集装箱运输“不换箱、不开箱、一箱到底”,开发“一站式”多式联运服务产品。探索在乌鲁木齐国际陆港区或综合保税区建设“异地货站”,加强与乌鲁木齐航空口岸间联动发展,拓宽货物运输通达性。
13.助力跨境贸易数字化。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发挥乌鲁木齐、喀什、博州、伊犁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带动作用,鼓励传统外贸企业探索开展跨境电商业务。鼓励企业在我主要贸易伙伴国共建共享海外仓,在边境地区建设边境仓,探索多仓联动。鼓励指导企业更多使用电子提单等数字单据,加强数字化服务。
14.服务口岸经济发展。推动智慧口岸与自由贸易试验区、经济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边民互市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加工贸易产业园区、国际陆港区等各类开放平台联动发展。加强与援疆省市对接,加大对产业转移的承接力度,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优势产业体系。以智慧口岸建设提升口岸服务园区发展能力,实现协同联动、竞争有序、共享共赢的岸地一体化发展。
(五)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化
15.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积极融入数字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协同配套能力,助推口岸集群、重点区域一体化融合发展。支持霍尔果斯和阿拉山口口岸建设新亚欧陆海联运数据通道,研究和推动数据资源落地运用。加强与郑州、西安、兰州等陆桥沿线口岸合作,深化与天津、广西、河北等地港口资源共享,强化数据互通,优化信息服务,促进通关便利化。
16.促进国际互联互通合作。将智慧口岸建设纳入与周边国家机制性合作、会谈会晤内容,推动周边国家与我方同向发力,共同提升口岸智能化水平。推动周边国家积极争取我援外项目,同步加快口岸升级改造。加快“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信息与周边国家互认合作。持续推动中哈国际道路运输电子行车许可证试运行。探索在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巴克图口岸与哈萨克斯坦对应口岸“一单两报”,逐步提升数据互联互通水平。与周边国家开展合作,共同探索跨境数据交换标准制定。
(六)加强数字底座智慧化
17.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强中国(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国家标准版的协同应用,开发具有新疆特色的平台接入“单一窗口”。对接金融机构、保险、征信、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推进“单一窗口”与民航、铁路、公路、邮政等行业机构合作,提供“一站式”金融、物流服务。建立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完善数据治理,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利用。
18.构建智慧口岸建设标准。依据国家智慧口岸标准体系、建设指南、评价指标等,以霍尔果斯(公路、铁路)、阿拉山口(公路、铁路)、乌鲁木齐航空口岸为示范点,研究制定包括设施设备、数字底座、协同治理、口岸管理等内容的智慧口岸建设指引,逐步建立标准化体系。
三、保障措施
自治区口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智慧口岸工作,定期研究推进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要强化落实属地责任,将智慧口岸建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统筹各类财政资金、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对智慧口岸项目进行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自治区商务厅要建立重点任务清单,会同发改、海关、边检等部门定期评估重点项目完成情况。
附表: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表
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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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重点任务 |
细化措施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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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加快设施设备智能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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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铁路口岸智能化建设 |
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喀什地区、塔城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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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进公路口岸智能化升级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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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升航空口岸智能化水平 |
乌鲁木齐市、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喀什地区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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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促进运行管理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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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智慧口岸运行管理平台 |
自治区商务厅、数字化发展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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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促进运行管理数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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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巩固口岸联防联控能力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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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口岸项目精准化管理 |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数字化发展局、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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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口岸绩效评估数智化 |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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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推动协同监管精细化 |
8.提高口岸智能验放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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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强化口岸物流协同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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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协同监管精细化 |
10.加强口岸联合监管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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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打造综合服务泛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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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 |
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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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增强口岸物流智慧化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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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助力跨境贸易数字化 |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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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服务口岸经济发展 |
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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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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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区域合作机制化 |
15.深化区域协同创新发展 |
自治区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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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促进国际互联互通合作 |
自治区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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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加强数字底座智慧化 |
17.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 |
自治区商务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新疆分行、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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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构建智慧口岸建设标准 |
自治区商务厅、乌鲁木齐海关、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民航新疆管理局、中国铁路乌鲁木齐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商贸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各口岸所在州、市(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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