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点击数: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514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阿米娜·阿布都热西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和田地区农副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并建立外销农产品运费补助机制的建议》收悉。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自治区供销合作社指导各地(州、市)供销合作社,依托对口援疆工作机制,2025年在区内外建设新疆农产品销售专区专柜118个,其中和田地区供销社对接北京市、天津市和安徽省援疆指挥部,新建疆外专区专柜6个,助力新疆农产品“走出去”。

关于“供销社统筹规划建设冷链设施”事项,自治区供合作社反馈: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属性是为农服务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目前无统筹规划和投资建设冷链的资金和项目支持,不具备设立外销农产品物流费用补助专项资金或保险机制的政策条件与相应财力。

(二)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及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立足农产品产地流通发展需求,积极指导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对接农业农村部申报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基地重点县()以及农产品冷链集配中心建设培育项目,统筹衔接相关资金,靶向支持各地农产品产地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建设,逐步完善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基础设施网络。2024年,推荐阿克苏市,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吐鲁番市作为第一批农产品骨干冷链重点建设培育县();2025年推荐博乐市、沙湾市作为第二批农产品骨干冷链重点建设培育县()二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聚焦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及产地冷链设施短板补齐,2025年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538),建立先建后补奖补机制,对新建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等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以及预冷、清洗、分拣等配套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给予资金支持,切实夯实农产品最先一公里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基础。2026年,自治区已安排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2.7亿元,其中,预计安排冷链仓储设施建设项目0.45亿元,对新建的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和商品化处理设施设备,实际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实际投资额的15%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300万元。三是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结合各地农业产业布局,组织开展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需求摸底调研,重点摸排和田等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冷链设施缺口、经营主体建设意愿等情况,形成和田地区十五五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需求,其中果蔬冷藏库13500立方米、肉类冻结库6400立方米、肉类冷藏库800立方米、水产品冻结库900立方米、水产品冷藏库350立方米、乳品冷藏库100立方米,为后续靶向施策、精准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供详实数据支撑和科学决策依据。

关于“设立外销农产品物流费用补助专项资金或保险机制”事项,自治区财政厅反馈:根据《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财金〔202113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实施细则》(财金〔2021130),自治区目前仅对种植业、养殖业、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保费给予补贴,物流费用未纳入补贴范围。此外,目前自治区出疆运费补贴政策仅针对棉花及纺织服装、劳动密集型产品,这是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特殊政策,补贴政策由国家制定,补贴资金主要由中央财政补助,主要目的是更好实现自治区各族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情况特殊,不具有复制性。结合上述情况,暂不宜设立外销农产品物流费用补助专项资金或保险机制,确有必要的,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研究提出财政政策意见建议。

(三)完善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自治区商务厅2025年争取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实施县域商业内建设行动,支持分拣、装卸、配送以及农产品初加工设施设备,提高流通效率、农产品商品转化率。在县域商业建设推进过程中,对南疆地区予以倾斜,2025年支持和田地区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增强农村产品上行项目项目4个,下达奖补资金306.57万元,持续补齐和田地区农村流通领域短板。

二、下一步工作

(一)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将进一步依托对口援疆工作机制,促进包括和田地区在内的全疆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助力新疆农产品不断拓宽营销市场。

(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和田地区摸底调研形成的十五五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具体需求,以《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政办发〔202538)为抓手,把和田地区特色农产品主产县纳入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重点支持范围,指导和田地区梳理辖区内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优先规划建设通风贮藏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及预冷设施,配套完善清洗、分拣、分级等商品化处理设备。对和田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严格执行实际投资额≥500万元按15%比例奖补、单个主体最高300万元的奖补标准,加快设施建设投用,补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短板。

(三)自治区商务厅统筹用好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加快项目审核、拨付,严格按照政策要求筛选和田地区符合申报条件的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确保资金精准滴灌到县域商业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切实降低流通成本。

(四)自治区财政厅将会同商务、农业农村部门等做好政策宣传,鼓励企业新建产地冷藏保鲜设施,指导和田地区结合市场需求和发展实际做好项目资金的申报工作,推动农产品加工业产业升级。

                                       自治区商务厅

                                      202658

(联系人:阿依曼   联系电话0991286644518999985323

关联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