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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9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点击数: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19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新疆区委会: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创新引领先行先试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行稳致远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层推动,争取更大改革自主权”的建议

(一)运营机构设置方面。根据党中央决策和自治区党委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科学配置职能、合理设置机构的原则,完成机构编制。自治区层面,成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作为自治区党委议事协调机构,高位统筹推进全疆自贸试验区工作,协调推动解决跨兵地、跨部门等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研究部署自贸试验区重大事项。地方层面,批复设立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霍尔果斯、喀什三个片区工作办公室,分别在乌鲁木齐、伊犁州、喀什地区商务局挂牌,主要承担协调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建设有关工作。下一步,为做好自贸试验区体制机制的保障工作,我们将参照其他省区市做法,结合各地实际,已经研究提出功能区块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待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

(二)复制国家先进经验方面。自贸试验区在全国制度推广的349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我区已复制推广252项,正在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28项,未复制推广事项69项(其中,涉及江河海港及不在试点范围事项51项),总体复制推广率为72.2%,剔除涉及江河海港以及不在试点范围内事项,我区实际复制推广率为84.6%。通过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我区在投资便利化、贸易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产业高质量发展等领域取得积极成效,有效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进一步压实相关部门(单位)责任,在主动探索、自加压力、推广应用、创新举措方面加强引导、形成合力。

(三)构建容错机制方面。为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在起草《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时,明确提出“对在自贸试验区内进行改革创新出现失误或者未能实现预期目标,但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确定的改革方向,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没有失职渎职,未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未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不作负面评价,免于追究相关责任。及时予以整改纠正的,在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晋升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不受影响。”下一步,将尽快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颁布实施。

二、关于“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多法治保障”的建议

为强化新疆自贸试验区法治保障,紧紧围绕党中央实施自贸试验区战略的决策部署,立足新疆在全局中的战略定位,突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风险防控为底线,我厅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制定《条例(草案)》,为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地方立法保障。目前,该《条例(草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待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颁布实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跟进相关工作动态,力争尽早出台实施,充分调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关于“以政策创新引领促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一)促进高水平开放。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一年来,129项改革试点任务全面铺开,在全疆复制推广35个省级制度创新成果,涉及贸易便利化、政府管理创新、产业高质量发展、人员流动便利化、金融开放创新、事中事后监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进一步推动新疆制度型开放。

(二)根据产业发展特点和方向进行前瞻性制度创新。2024年,围绕产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了多语言跨境直播新业态、“能碳数智管理+绿色交易服务”低碳发展模式、引入数据交易新载体、跨区域绿电+产业一体化发展等典型案例,为新疆产业发展提供借鉴和参考。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起草《自治区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实施意见》。完善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政策体系,起草《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充分发挥数字经济产业园区集聚和带动作用。探索数据跨境流动规则路径,开展“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探索研究”,深入分析新疆与中亚数据跨境流通的现状与问题、自治区跨境数据流通需求和痛点难点,初步提出了健全自治区数据跨境流通机制和路径。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数据安全有序跨境交易流动新模式,以政策创新引领促进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同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深化数据共建共享合作,深化我区与周边国家的数据跨境流通共享,实现跨境数据的快速传输和交换,满足国际贸易、跨境金融、国际合作等领域对数据流通的需求,助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

(三)对标国际经贸新规则先行先试。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成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按照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要求,新疆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在对标国际公约标准方面形成了初步成果。对标《TIR公约》中对国际公路运输车辆的标准,探索了“国际道路‘软篷施封’新模式”,制定国内首个软篷车团体(技术)标准,将中方传统的国际公路运输集装箱箱体改造为软篷箱体,进一步提升了载货量,降低运输成本。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开展制度创新,努力形成具有首创性、独创性的新型管理制度。

四、关于“制度创新改革与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进”的建议

(一)营造护商环境,主动搭建合作交流平台,促进民营企业发展。一是牵线搭桥,促进合作交流。组织内地与香港经贸代表团、全国台企联代表团访疆投资洽谈活动,接洽日本、新加坡企业团组来疆考察洽谈。组织企业参加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中国品牌日等重大展会。组织企业参加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吉尔吉斯商品展等境外展会。二是举办2期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中国企业“走出去”机遇与风险应对交流会,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200余家企业参加并进行交流,打破了长期以来横亘在企业与相关单位之间的信息壁垒,进一步构建良好的“政府-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三方法治化生态环境。下一步我们将高质量办好2025(中国)亚欧商品贸易博览会。充分用好进博会、服贸会、广交会、消博会、数贸会、链博会等国家重点展会平台。办好乌兹别克斯坦—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格鲁吉亚中国新疆商品展览会等境外展会,引导企业开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其他新兴潜在市场。

(二)提供高层次人才引进环境和政策支撑,为民营企业发展输送新鲜血液。新疆自贸试验区加快构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育体系,依托政策支持和日趋完善的发展环境,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一是制定《关于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集聚人才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创造活力,稳步推动形成以产聚才、以才兴产的良好格局;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管理服务办法》,为外籍高层次人才开展投资创业、科研管理、交流洽谈、商务合作等活动提供各类出入境便利服务。二是打造“绿谷惠才卡”“红山英才卡”“喀什惠才卡”等人才品牌,提升吸引力和人才集聚效应。三是建设首批“纺织服装产学研实训基地”,累计为地方纺织服装产业培养管理人才700余人,技术工人1500余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自贸试验区外籍高层次人才出入境、停(居)留服务等日常工作,完善出入境边防检查服务、通关便利、工作许可、停(居)留管理等工作,吸引更多的人才来疆“大展身手”。

感谢民建新疆区委会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厅(自贸办)工作给予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联系人:田锦洲     

话:13709921365

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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