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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点击数: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616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盟新疆区委会:

《关于完善我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提案》收悉。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产业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途径。回收作为再生资源产业的核心环节,承担着将各种分散的废旧物资进行“汇聚”与初加工的任务,是循环经济的重要实现手段和发展保障。近年来,自治区商务厅高度重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会同相关厅局扎实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现有再生资源回收企业982多家,覆盖全疆14地(州、市)。据不完全统计,自治区约有回收网点5823个,从业人员8万余人;2024年回收废旧橡胶约17万吨,废旧钢铁420万吨(含金业89万吨),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15.3万辆,有色金属30万吨、废旧电子废弃物98.2万台(含惠智通、三和68.2万台),废旧塑料约150万吨,各类废旧物资总量约 781.6万吨(不含废纸、废玻璃),销售额约150亿元总体看,我区再生资源总量在不断增涨,从业人员不断增加的趋势,市场主体在不断扩大,网络布局不断扩展,产业链条不断深化,回收体系不断完善,行业管理明显增强,对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开展情况

(一)加强顶层设计。在充分广泛调研基础上,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联合印发《自治区关于加快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实施方案》,明确再生资源回收人员进社区开展业务;探索减免回收设施(设备)费用;保障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路权,减免临时停靠装卸货物的运输车辆处罚;鼓励保留报废回收车辆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部件的完整性;加强再生资源、二手市场土地保障;落实废旧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等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推动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2024年自治区商务厅抢抓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机遇,争取中央政策补贴资金16.76亿元,统筹推动全区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和家装厨卫等“1+6”消费品以旧换新,制定相关配套文件,不断优化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流程全年提交汽车报废更新申请2.04万辆、汽车置换更新申请7.03万辆、家电以旧换新申请46.64万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3.32万辆,家装厨卫换新补贴9.37万件,全区59.5万人次的消费者享受补贴政策,累计带动消费188亿元,有效促进家电家具等消费品更新换代。

(三)支持家具家电回收网络体系建设。根据商务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自治区商务厅印发《关于做好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申报工作项目的通知》,使用中央安排的2024年县域商业行动建设资金1138万元,支持改造提升我区家电家具回收网络体系建设项目18个。

(四)培育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市通过优惠政策倾斜、重点项目支持的方式,扶优扶强,积极培育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龙头企业。壮大回收利用企业规模和实力。目前,我区两家家电回收拆解企业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新疆三和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分别在全疆设立回收网点约200个,基本满足我区废旧家电回收需求。

(五)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申报工作。根据商务部有关文件要求,拟推荐乌鲁木齐市、巴州为国家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乌鲁木齐惠智通电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国家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企业。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在下一步工作中,自治区商务厅将会同相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废弃物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途径,健全覆盖全面、运作高效、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一)支持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中转站建设。用好中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资金,支持家电家具回收体系建设项目和“以车代库”回收模式,提高废旧家电家具回收、中转和集散效率。

(二)推动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建立二手商品交易市场联系制度,定期发布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名单,便利群众。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建设二手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跳蚤市场”、后备箱集市等线下二手商品交易渠道。鼓励社区配置二手商品寄卖点,定期组织二手商品交易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闲置物品交易和流通。

(三)发挥流通企业渠道优势。鼓励商超卖场、电商平台等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加强合作,发挥产销衔接、商品集散的渠道优势,促进废旧家电家具回收。支持售后服务企业利用自身维修网络开展逆向物流业务,积极参与废旧家电回收。

(四)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监管。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镇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规划,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开展宣传推广。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生态日期间,加强绿色安全理念宣传与节能减排知识普及。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推广再生资源回收典型经验,倡导规范投放废旧家电家具、纺织品等垃圾,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

再次感谢民盟新疆区委会对自治区商务厅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商务厅           

  2025422         

(联系人:王明臣    联系方式:09912887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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