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能家居焕新补贴政策的公告
广大消费者、各市场经营主体:
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467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要求,现将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能家居焕新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智能家居焕新补贴活动自6月3日起正式上线,至12月31日(含当日)结束。
二、政策实施范围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不含兵团,下同)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购买补贴范围内产品的个人消费者,购买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洗碗机、干衣机(含护理机)、智能门锁、智能马桶(含马桶盖)、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无人机)、全屋智能主机、智能中控屏、呼吸机(含制氧机)、助听器10类产品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上述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1500元。2025年已享受上述产品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其他事项
上述补贴标准和要求与国家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文件为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6年智能家居焕新补贴实施细则》已另行发布,请广大消费者及市场经营主体及时关注。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同步配套开展优惠活动,提升政策实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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