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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7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点击数:


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73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巴图尔夏·依力发提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巴边民互市贸易区政策支持的建议》收悉,经我厅研究并商乌鲁木齐海关、新疆税务局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呼吁尽快出台新的边民互市管理办法的建议

经了解,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财政部、国家移民局等部门共同修订《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边民互市贸易范围、形式、交易主体、职责等内容。待《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出台后,我厅将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制定相应实施细则。

二、关于给予落地加工试点政策支持的建议

我厅于20221月,已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将塔什库尔干县等4县市纳入试点范围,2023年以来,厅领导带队多次赴商务部对接试点认定工作进展,但商务部目前未启动新一批试点,我厅将持续跟进,积极为塔什库尔干县争取试点政策。

我厅高度重视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认为支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开展落地加工,是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进口规模,带动边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实现兴边富民

近日,我厅已起草《自治区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若干措施》,并征求乌鲁木齐海关、新疆税务局等部门及相关地(州、市)意见,研究支持非试点县市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的可行性。

建议塔什库尔干县继续会同隶属海关、税务等部门,研究建立边民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全链条监管机制,完善相应软硬件设施,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三、关于完善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辅助管理系统功能的建议

前期,我厅已向各地(州、市)征求完善新疆边民互市辅助管理系统功能的意见建议,计划适时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乌鲁木齐海关、新疆税务局,研究完善边民互市辅助管理系统功能,规范边民互市贸易管理。

建议塔什库尔干县会同隶属海关,加快完善边民互市贸易区软硬件设施,我厅将继续会同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塔什库尔干县边民互市贸易区在具备相应监管条件后,尽快实现出口。

感谢您对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商务厅

2024512

(联系人:热艾卡话:0991-2858287  13009655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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