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答复
开巴奴·斯提卡达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创建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议》(第372号)收悉。商务厅高度重视,积极会同自治区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代表建议内容,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申建自治区级边境经济合作区事宜
(一)自治区级园区设立程序
为加强自治区级园区建设管理,规范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工作,进一步推动园区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2021年1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了《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和退出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2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由园区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关于申请设立自治区级园区的请示、申请设立自治区级园区的规划方案、规划水资源论证报告审查意见、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证明文件、园区用地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证明文件、(涉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地块的园区需提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或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涉及使用林地或草地的园区需提交)使用林地(草地)的初步审核意见、园区入驻企业情况、招商引资情况、项目进展情况、园区主要经济发展指标数据、园区所在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关于地(州、市)级园区的批复、当地政府扶持园区规划建设发展的政策措施材料及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相关意见建议
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与塔吉克斯坦、阿富汗、巴基斯坦三国接壤,辖区内有红其拉甫、卡拉苏2个国家一类口岸,是新疆对外开放的西大门,具有一定的区位交通条件,为进一步扩大同周边国家经贸往来,商务厅积极支持有条件的地区申建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议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一是结合实际,系统梳理重点开发项目,依托资源禀赋及独特的区位优势,加强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促进优势资源互补,积极培育差异化特色主导产业,形成一定的产业基础。二是围绕拓展深化高水平开放合作,着力强化规划引领,夯实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开放模式,优化稳定边境产业链供应链,提升拟建区域发展质量。三是待条件成熟后,依照《办法》明确的各项要求完善申建材料,以喀什地区行署名义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商务厅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示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二、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纳入边境重点开发开放区域事宜
(一)设立喀什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情况
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我国深化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合作的重要平台,是沿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确保边境和国土安全的重要屏障,正在成为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先手棋和排头兵,在全国改革发展大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设立喀什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将促进喀什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市场主体,有效带动消费,拓展对外开放空间,增进我国与巴基斯坦,乃至西亚及欧洲各国的经贸合作水平,对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反馈,2023年10月,国家发改委研究起草了《关于新时代优化区域开放布局 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意见》,征求我区意见建议。经对接,自治区发改委在 全面提升沿边开放水平,着力增强对外开放对内辐射能力”部分提出了“研究设立喀什(克州)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的建议。目前该文件已报国务院同意,拟于近期印发。
(二)相关意见建议
建议喀什地区对标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把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纳入试验区范围统筹规划,做好设立试验区前期筹备工作。同时,自治区发改委将加强与喀什地区沟通对接,指导喀什地区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待试验区 批复设立后,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加快推动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重点项目建设。
感谢开巴奴·斯提卡达木代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厅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4月13日
联 系 人:杨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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