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国“两会”期间新疆代表团代表
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李兰代表:
您提出的“加强边民互市落地加工产业政策引导,鼓励支持边民互市贸易,促进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建议收悉,经我厅研究并商乌鲁木齐海关等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边民互市贸易发展,认为支持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开展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是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进口规模,带动边境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自2021年以来,我厅组织6地州赴广西学习边民互市创新发展经验,开展8个边民互市区全覆盖调研,把加快边民互市复市进度列入口岸保通保畅专项行动。转发商务部两批边贸创新发展经验做法,鼓励利用智能化手段复市复工。发挥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帮扶作用,支持边民互市贸易区等边贸载体建设,鼓励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进口规模,支持开展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
截至2023年年底,7个已建成的边民互市区均恢复运营,参与互市交易的边民达5.8万人次,边民每交易一次可获益60-80元。各边民互市区引导边民从事装卸、运输等业务,解决就业2000余人。塔城市利用落地加工政策,大力发展葵花籽、红花籽、亚麻籽等油料加工产业,加工增值率平均可达20%,落地加工规模占巴克图中哈边民互市贸易区进口规模的96%。
据了解,海关总署会同商务部、财政部等部门单位修订的《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即将印发。我厅将以此为契机,加强政策储备,研究出台细化措施,强化边民主体地位,推动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产业发展,扩大边民互市贸易规模,将政策红利留在边境地区,促进通道经济向口岸经济转变。
感谢您对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发展的关心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6月13日
(联系人:热艾卡 电 话:0991-2858287 13009655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