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61号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农工党新疆区委会: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政治协商会议第二次会议上关于加强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助推丝路核心区全面提升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意见答复如下:
一、关于答好制度创新这一新考题方面
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综合试验平台,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国务院于2023年10月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批复设立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赋予新疆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为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工作,我厅(自贸办)统筹各片区、各部门单位围绕自贸试验区战略定位、各片区特色,开展制度创新工作,近期印发了“制度创新工作指引”并征集自贸试验区第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各片区、各部门单位正积极报送。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创新激励机制,深化复制推广创新成果,加大力度开展制度创新工作,积极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
二、关于写好外贸、外包、引资新文章方面
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为推进我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提供重大战略性历史机遇。我们将紧抓建设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机遇,切实发挥新疆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加强自贸试验区各片区招商工作指导力度,组织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参加境内外重要展会,积极宣传推介,不断激发国内外企业投资新疆的热情和信心,促进加工制造及生产服务上下游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集聚发展,更好打造新疆开放型特色产业体系。同时,积极培育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挖掘外贸新增长点,支持外贸创新平台发挥产业集聚作用。
三、关于立足重要枢纽、布局物流体系方面
自治区高度关注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以推动“通道+枢纽+网络”构建现代物流运行体系,建设高效联通的商务物流网。2019年以来,我区已建成国家物流枢纽7个。推动印发《自治区关于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明确15个区域物流枢纽,提升枢纽在建通道、构网络的关键作用。支持国家物流枢纽运营企业与内地省区国家物流枢纽合作,推动乌鲁木齐、喀什等物流枢纽与天津港、深圳港等国家物流枢纽建立合作关系,开展中欧班列、海铁联运等跨区域物流运输业务,积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骨干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赋予新疆自贸试验区在国家物流枢纽体系建设中更加精准的定位和明确的任务,新疆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均有口岸,涵盖公路、铁路、航空3种类型,并且都是重点枢纽口岸。我们将坚持战略性谋划布局、系统性统筹推进,不断加强通道建设、增强枢纽功能、推动口岸升级,建设联通欧亚的综合物流枢纽。
四、关于统筹优势、综合发力、联动发展方面
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均依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而设立,有公路、铁路、航空口岸相连,形成了政策叠加、设施联通、产业融合的良好发展优势,将进一步发挥原有开放平台资源、产业、物流等优势,积极打造开放型特色产业体系,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21个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区市的联系,学习借鉴自贸试验区建设经验,推动自贸试验区3个片区协调创新、联动发展,形成错位发展、集强联合发展模式。
感谢农工党新疆区委会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继续对我厅(自贸办)工作给予宝贵意见建议。
特此答复。
自治区商务厅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田锦洲 联系电话:13709921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