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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5号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16日 点击数:


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35

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民建新疆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契机助力新疆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该提案聚焦我区高质量发展瓶颈短板,紧紧围绕新疆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精准选题,深入研究思考,提出具体建议。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我办主动征求乌鲁木齐海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自治区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厅、人社厅等单位意见,认真研究,现将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挖现有工业优势,做好传统优势资源转化

(一)关于“支持能源开发型企业走出去”。深入落实中国—中亚峰会、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外交成果,紧抓自贸试验区设立机遇,充分发挥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我区积极推进与中亚国家能源合作,加强能源基础设施领域互联互通。目前,重组设立新疆能源集团,整合优势能源资源,构建自治区现代能源产业体系,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自治区能源产业龙头。鼓励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的资源市场开发,开展境外投资合作。与吉尔吉斯斯坦签订加强电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谅解备忘录,启动建立与中亚五国能源合作工作机制。特变电工、金风科技等企业“走出去”积极开拓中亚市场,在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开展光伏、风电、水电站及输变电线路升级改造等能源合作项目,深化“一带一路”框架内国际能源合作。下一步,自治区发改、国资、商务等部门将认真梳理境外合作投资意向,积极协调疆内能源领域优势企业参与国际能源项目建设。

(二)关于“探索保税期货交易平台建设”。目前,新疆4个综合保税区、13家保税监管场所具备保税条件,暂无交易所审批通过的保税交割库。新疆自贸试验区获批以来,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与乌鲁木齐海关对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内企业对保税交割期货品种的需求进行了摸底。根据摸底反馈,目前自贸试验区内企业尚无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保税交割业务、建设保税交割库的需求和意愿。建议后续有相关诉求的企业充分利用符合条件的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向有关交易所申建保税交割库,乌鲁木齐海关将继续加强政策研究和宣讲工作,积极支持、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有关业务。

(三)关于“培育新开展原油保税加工业务,实施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为着力提升战略商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充分发挥新疆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特点,释放保税仓库、综保区等各类开放政策和平台效能,乌鲁木齐海关大力支持进口原油等能源性、资源性商品就地保税加工,顺应加工贸易企业集团化发展需求,2023年已在特殊监管区内推广了集团内保税料件及设备自由调拨、库存共享,帮助集团内企业减免保税业务担保,盘活生产要素,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辐射带动了上下游企业发展,不断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二、利用好资源禀赋,助力新农村建设

(一)关于“优化边境自贸片区进境哈萨克斯坦粮食检疫流程”。一是在优化检疫许可流程方面。目前,哈萨克斯坦有11种粮谷类产品获得输华准入,为服务保障双边粮食贸易顺利开展,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传入,乌鲁木齐海关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在确保国门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检疫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结合实际情况积极优化审批层级,在按检疫审批工作要求设置的3级审批程序的同时,统筹优化具备相关专业资质人员配置,设置“A/B岗位”,确保及时高效办理许可证。同时,充分发挥海关职能,及时答复申请检疫审批企业咨询,主动压缩检疫审批时长,实现平均审批时长4个工作日,压缩75%二是在优化指定加工管理方面。乌鲁木齐海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进境粮食检疫监管,服务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立足海关职能,利用新媒体平台及政策宣讲会等形式,加大对关区进口粮食定点加工企业及贸易企业的宣传指导及政策解读力度,积极引导企业科学合理制定生产发展和进口规划,进一步提高进境粮食检疫审批办理效率,切实担负起守国门、促发展的职责使命。

(二)关于“加强中哈食品农产品安全监管信息交流合作机制建设”。乌鲁木齐海关围绕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稳步扩大进出口食品安全领域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结合中哈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持续收集研究哈萨克斯坦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建立了哈萨克斯坦食品安全技术法规及标准资料库;通过中哈食品安全技术法规与标准信息平台,实现法规标准信息展示、智能化比对分析等功能。

(三)关于“积极创新,促进中亚优质种质资源进口”。为促进优质种质资源进口、推进自治区种质产业健康发展,乌鲁木齐海关积极创新自治区种质资源引进检疫监管模式,与新疆农业科学院等相关科研机构就现有种质资源库建设和维护开展合作,引导其在合法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扩大和丰富种质资源,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国家中亚特色作物种植资源中期库建设。截至目前,服务国家作物种质资源库(新疆分库)合计从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中亚国家引进农作物种质资源4000余份,主要包括小麦、大麦、燕麦、玉米、棉花、水稻、高粱、向日葵、各种食用豆、蔬菜、香料作物及野生近源种等农作物种质资源。同时,由于进境植物种苗携带有害生物风险较高,历来被世界各国列为重要的检疫物之一进行管理。为进一步促进中亚优质种质资源进口,建议承建单位根据项目建设和推进中亚优质种质资源进口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农业农村、林业草原部门和海关总署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乌鲁木齐海关将进一步加强进境植物种苗口岸查验、隔离试种、检疫监管,推动与地方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科研机构建立更加有效的检疫监管合作机制,在完成总署特许检疫审批手续基础上,切实提升进口种植资源通关效率,全力支持国家中亚特色作物种植资源中期库建设。

三、夯实基础,为新材料、新能源发展铺平道路

(一)关于“发挥班列枢纽优势,推动物流产业向纵深发展”。新疆是保障欧亚陆路物流安全稳定的大通道。近年来,我区聚焦打造亚欧黄金通道,推动中欧班列发运提质增效。一是提升中欧班列开行质效。积极推进建设中吉乌、跨“里海”国际多式联运,打造新疆中欧(中亚)班列“天山号”。2023年,经新疆过境中欧(中亚)班列14397列,同比增长8.5%,累计超7万列,其中:开行中欧(中亚)班列1517列,同比增长5.3%。二是积极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现代物流运行体系。推动印发《自治区关于推进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乌鲁木齐、霍尔果斯、阿拉山口、喀什国家物流枢纽与天津港、深圳港、烟台港、义乌陆港等国家物流枢纽建立合作关系,开展跨区域物流运输业务,积极主动融入国家骨干网。下一步,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坚持市场化发展,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支持和引导平台建设,做大本地外向型产业,做强跨境物流运输,更好形成“物流服务产业,产业支撑物流”的良性互动格局;支持自治区商贸物流集团等龙头企业,加快疆内物流资源整合,完善通道布局网络,进一步提高跨境物流运输能力,助力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

头堡。

(二)关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培育新材料、新能源发展‘软环境’”。自治区相关部门将聚焦“八大产业集群”建设,以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为契机,持续深化人才引进力度,全面提升产业优势和企业竞争力,为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障。一是指导产业创新研究院在各自领域开辟应用研究、产业化和人才培养多向链接的“快车道”,重点在创新生态、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和人才培养等方面发力。二是加强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积极探索实体化运行模式,联合开展人才培养、协同开展技术攻关。三是组织举办“2024年自治区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自治区新能源新材料行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2024年自治区纺织服装行业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全区工信领域各级领导干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化能力。四是对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就业创业的,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各项支持政策。

感谢贵委对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与关心,并欢迎继续给予宝贵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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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坤    联系电话:18599164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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