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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点击数: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自治区政协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

贵单位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经济建设类〕015号《关于发展口岸经济提升开放水平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口岸承担着新时代新疆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使命,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近年来,我区紧抓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机遇,锚定党中央赋予新疆的五大战略定位,聚焦加快打造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不断增强口岸枢纽作用,强化产业联动发展,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推动口岸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服务国家向西开放大局,加强口岸工作顶层设计。健全口岸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新疆沿边口岸经济带发展规划(2021—2035)》,为口岸功能提升、产业集聚、开放合作等方面提供科学指引。科学编制新疆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推动中吉乌、中哈第三条铁路口岸等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

(二)加强口岸现代化改造,夯实口岸发展根基。十四五以来,累计落实中央投资45.4亿元,支持全区口岸提质扩容、基础设施强化、通关效率提升。完成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的13个项目,总投资11.06亿元。基于一口岸一策编制全国首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建设方案》,谋划80个口岸建设项目,截至20263月底,项目落实率达62.5%,口岸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区口岸进出境货物设计通行能力由2023年的5196万吨(不含管输)提升至6016万吨,口岸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推动口岸智慧化建设,提升信息互联互通水平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召开全疆首次智慧口岸建设现场会,统筹推进全区口岸智慧化建设。在阿拉山口等8个公路口岸复制推广公路口岸+属地直通模式,通关时长由35天压缩至68小时。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在全国首创智慧铁路口岸+属地快速通关模式,进口货物通行、出口货物属地作业时间分别压缩70%80%。新疆国际单一窗口获立项支持,挂载9项地方特色应用,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四)深化沟通协作,推进口岸国际合作交流。参加中哈口岸和海关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等国家层面会晤,推动周边国家与我同向发力。建立新疆与毗邻国家首个口岸合作机制,与蒙古国边境口岸管理局签署工作组章程在塔克什肯口岸举办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口岸通关协作、信息共享等问题,保障口岸安全顺畅运行。

(五)释放开放平台效能,激活区域发展新动能出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奠定法制化保障。制定《自治区关于落实深化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改革创新 以高水平开放引领高质量发展支持和配套措施》,推动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结合综保区发展绩效评估结果,召开综保区专题会议,研究改进提升重点措施。指导商务领域有调(扩)区需求的国家级园区完善土地供应等要素保障举措。

(六)对外贸易量质齐升,开放型经济取得新进展。强化政策支持,利用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推动阿拉山口跨境电商综试区扩围至博州全域,督促4个综试区落实实施方案,搭建7个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建成8个跨境电商产业园。制定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工作方案,认定11家自治区级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范围不断拓展,飞机保税维修业务进入常态化运行。制定《自治区2025年边民互市贸易进口促进行动方案》,阿拉山口市获批自治区落地加工试点县市。推动试点市场推广属地申报+异地验放通关模式和市场采购+跨境电商新业态融合发展,指导喀什地区、伊犁州筹备国家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申报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持续加强口岸现代化建设。全力指导各地主动谋划储备一批十五五期间我区重点边境口岸基础设施扩能改造拟实施项目。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我区口岸、物流基础设施等开放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持续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建设方案(2023-2026)》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加强口岸现代化改造。搭建自治区智慧口岸运行管理联合调度指挥平台,形成口岸全要素数据一个库。拓展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丰富地方特色应用,提升服务智慧化水平。

(二)持续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研究制定促进新疆边境公路口岸通关便利化工作举措。持续开展重点公路口岸运行监测,充分发挥与查验单位间通关信息联络人机制作用,加强信息共享。科学评估霍尔果斯、伊尔克什坦口岸724小时工作制、吐尔尕特口岸714小时工作制运行情况及成效,因地制宜延长通关时间。开发免除查验没有问题外贸企业吊装移位费用线上申报系统,推动补贴资金申报向数智化转型。

(三)持续开展口岸双边国际合作。充分用好国家和自治区与毗邻国家地区各类合作机制,逐步实现与哈、吉、塔、巴、蒙等国地方间口岸合作机制全覆盖,促进双边口岸协同发展。结合口岸合作发展需要,积极向国合署、商务部申请承办口岸管理发展领域援外人力资源开发研修班,搭建与毗邻国家口岸合作交流互鉴新途径。

(四)持续释放开放平台效能聚焦国家战略和各类开放平台发展需求,密切协同配合,以开放平台高质量建设辐射带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资源优化整合,促进口岸与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发展,按照一口岸一特色发展路径,推动口岸与腹地经济深度融合,促进通道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

(五)持续推动口岸产业集聚发展坚持系统谋划,加快重点口岸建设,增强口岸集疏运效能,发挥口岸“多支点”支撑作用,将重点任务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支持企业结合发展需要,通过投资、工程、劳务合作等方式与周边国家开展投资合作。推动海外综合服务港建设,为企业出海提供全流程、全周期服务保障。用好商务部对外投资合作工作组和新疆与周边国家区域经贸合作机制平台,推动境外企业和项目稳健经营。

(六)持续推动外贸促稳提质研究出台促进全区外贸高质量发展等新一轮稳外贸政策措施,深化外贸发展一地一策,支持各地培育具有特色优势的外向型产业和企业,推动地产品出口。组织开展出口中国新疆系列活动,支持大宗商品、优质产品进口。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外贸综合服务、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推进边民互市贸易多元化发展,开展自治区边民互市贸易提质行动,有序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落地加工试点,加快发展市场采购贸易新业态。

特此答复,感谢贵单位对新疆口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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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赵丹阳    联系电话:28883751801687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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