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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第321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自治区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31日 点击数:


关于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四次会议3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李法合委员:

    您的《关于加快我区口岸智慧化建设的提案》收悉。结合我厅工作职责,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口岸智慧化建设工作,全区口岸立足“亚欧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试点引领、全域提升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以数字化、智能化赋能口岸转型升级,在提升通关效能、深化部门协同、服务国家开放大局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系统推进格局。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从立法上明确推进智慧口岸建设的工作要求。坚持系统谋划,将提升口岸设施能力和智慧化水平等重点任务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基于“一口岸一策”,编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建设方案(20232026)》,统筹推进建设智慧海关、智慧边检、智慧交通和智慧口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商务厅联合8家单位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方案确定202520302035年三个阶段发展目标,提出6方面18项具体任务,统筹推进智慧口岸建设。202511月,自治区首次召开新疆智慧口岸建设现场推进会,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出席并讲话,提出3方面具体要求,部署6项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激发干劲。

(二)加快智能化升级,深化协同监管水平。“公路口岸+属地直通”已在阿拉山口等8个公路口岸复制推广,推动部分申报信息和手动作业环节自动化,实现车辆有序通关、口岸监管单位资源有效调配,取得“优流程、减环节、提效能、降成本”的综合效果。霍尔果斯铁路口岸全国首创“智慧铁路口岸+属地快速通关”模式,通过单证智慧申报、海关智能检查等措施,实现海关、铁路数据实时互通,进口货物通行、出口货物属地作业时间分别压缩70%80%空侧直通监管新模式落地乌鲁木齐航空口岸,实现国际货物智慧监管,货物转运成本节约60%

(三)加大科技赋能,提升为企服务质效。升级改造新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挂载自驾商品车直通、农副产品快速通关“绿色通道”等9项地方特色应用,积极赋能智慧口岸建设。霍尔果斯口岸率先推行车辆自动识别、二维码扫码校验,实现“一码通办”,公路口岸通关,效率提升80%,成本下降50%巴克图口岸依托无感通关系统智能卡口自动识别车牌及货物信息,5秒内完成放行,推行“云签发”无纸化系统,实现“零等待”通关。都拉塔口岸推出“掌上都拉塔”平台,实时掌握车辆通行状态、货物状态、申报状态等信息,实现口岸业务“一站式”办理服务。

(四)深化国内外合作,推动口岸智慧化建设协同发展。参加中哈口岸和海关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中蒙边境口岸管理合作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等国家层面会晤,就推动改善哈方、蒙方一侧口岸智慧化建设等议题交换意见,助力口岸互联互通。建立新疆首个与毗邻国家口岸合作机制。与蒙古国边境口岸管理局签署工作组章程,在塔克什肯口岸举办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协调解决口岸通关协作、信息共享等问题,保障口岸安全顺畅运行。加强与兄弟省区市口岸部门信息互通与协作联动,赴广西、云南等省份学习借鉴口岸信息化建设先进理念和成功做法,共同提升口岸服务质效。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关于“加强顶层规划设计”。一是按照智慧口岸指导意见和优化口岸开放布局的若干意见等国家政策,加快编制新疆“十五五”口岸发展规划,将新疆智慧口岸项目纳入规划纲要,同时积极争取将新疆智慧口岸项目纳入国家《口岸现代化“十五五”规划》专栏,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建设。二是加强智慧口岸建设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智慧化口岸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提升口岸设施能力和通关便利化水平。三充分发挥自治区口岸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统筹协调推动全区口岸工作,合力解决重难点问题,共同推动口岸发展规划落地。

(二)关于“推动智慧枢纽转型”。一是持续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智慧口岸建设实施方案》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建设方案(2023-2026)》,加快口岸现代化改造二是深化科技赋能应用,抢抓国家人工智能+”行动机遇,加强前沿新技术在口岸领域的应用,加快搭建全疆统一的口岸智慧监测调度平台,推动海关、边检、交通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全区口岸数字化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三是优化中欧班列运行机制,推动阿拉山口、霍尔果斯铁路场站自动化与智能化建设,拓展物流轨迹、单证信息共享广度,提升数据融合深度,强化关铁协同合力,同步提升监管效能与通行能力。

(三)关于“多方协作助力新疆智慧口岸有序发展”。一是深化联检单位交流协作,强化联合监管检查,优化查验流程,推动海关、边检查验设备信息共享,全力推行“一站式”查验通关服务,切实提升口岸服务保障水平。二是深化国际合作,逐步实现与哈、吉、塔、巴、蒙等国地方间口岸合作机制全覆盖。充分用好国家和自治区与周边国家地区各类合作机制,同步推动双边具备条件的口岸智慧化改造。三是选拔专业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统筹推进智慧口岸建设,负责全要素规划与全流程指导,培养口岸精专人才;开展口岸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组织专题授课和研讨交流,提升口岸干部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关于“不断激发跨境电商运营活力”。一是统筹用好中央财政外经贸发展专项,优化支持方向,重点扶持我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二是加快推进新疆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上线,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支持4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在“两平台”“六体系”建设、主体培育、产业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差异化发展。三是优化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扩大开展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试点。四是发展“跨境电商+产业带”,引导企业在我主要贸易伙伴国建设、租赁海外仓,指导海外仓开展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优化跨境电商供应链体系。

(五)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口岸经济产业链建设”。一是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口岸经济发展促进条例》,以法制方式巩固发展成果、规范建设秩序,构建规划引领、政策支撑、法制保障的口岸经济发展制度体系。二是立足口岸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等实际,挖潜现有平台作用,大力发展进出口资源落地加工,建设一批特色进出口资源加工区,推动实现口岸就地生产加工出口。三是通过中国—中亚峰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机制,健全“一带一路”国家地区间产业合作,完善口岸经济产业链布局,推动跨境产业集聚发展。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自治区口岸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自治区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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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顺鑫    联系电话: 18699662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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