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5〕5号)《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25〕4号),进一步加强成品油流通管理,统一准入标准,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推动自治区成品油流通高质量发展,商务厅牵头联合相关部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品油流通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7章74条。第一章为总则,共6条,包含《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遵循原则、管理方式、管理职责及协会作用。第二章为成品油批发仓储,共6条,明确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的经营条件、备案流程及规范要求。第三章为成品油零售,共八节41条,明确成品油零售网点的规划与建设、经营许可、替代燃料及站外加注的管理及规范要求。第四章为成品油流通企业信用管理,共2条,明确成品油流通信用管理及失信惩戒机制。第五章为监督管理,共11条,明确成品油流通的数据共享、信息公开及各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第六章为法律责任,共5条,依据《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明确不予备案及撤销备案、不予许可及撤销许可等具体情形,并按照情形严重程度,分档设置行政处罚条款。第七章附则,共3条,明确相关定义和实施要求、《实施细则》的解释机关、施行时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