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省级制度创新成果——经营主体触发式监管模式
为提高监管执法的有效性、精准性,建立健全适应新疆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差别化”监管方式,乌鲁木齐片区高新区块市场监管局争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支持,探索创新并实施触发式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并行的监管新模式。依托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建立《触发式监管事项清单》。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实行包容审慎、容错纠错机制。同时,将行政指导贯穿于日常监管全过程,切实提高企业守信合规意识。将监管位置前移,通过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预先发现问题风险并快速反应、提前介入。该模式实施以来,监管有效性显著提升,实现了监管资源优化配置,经营主体信誉意识明显增强。2025年,已下达内部“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任务48个,接收上级下达的内部计划任务36个,下发触发式监管内部计划2个,检查企业96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搭建了智慧监管平台,该模式已在全区进行复制推广,依托该平台可实现及时向触发预警的经营主体发出预警提醒或非现场检查。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