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
商务部印发《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自贸试验区建设十周年为契机,加快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商务部会同有关地方、部门制定《自贸试验区重点工作清单(2023—2025年)》(以下简称《工作清单》),明确2023—2025年相关自贸试验区拟自主推进实施164项重点工作,每个自贸试验区的重点工作7—10项,包括重大制度创新、重点发展产业、重要平台建设及重大项目活动等。
《工作清单》将在以下3个方面发挥作用:
一是加强分类指导。《工作清单》立足中央赋予各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及发展目标,以清单方式列明未来3年各自建设方向和重点事项,推动各地精准定位、精准施策,实现差异化、个性化发展。如,支持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深化与港澳在贸易、投资、金融、法律服务和职业资格互认等领域合作,推进与港澳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鼓励广西、云南等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沿边区位优势,积极推进边民互市贸易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二是促进改革创新。《工作清单》涵盖了各自贸试验区主动谋划、自主推进的一系列重点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地方首创精神,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和主动性,因地制宜不断深化改革实践创新。如,上海自贸试验区着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一网通办”“一业一证”改革,建立健全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浙江自贸试验区聚力发展数字经济,有序推进数字人民币研发试点和跨境数据流动便利化试点,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探索经验和路径。
三是强化系统集成。《工作清单》赋予各自贸试验区集成性的目标任务,各地可在实施过程中不断完善配套政策,加强重大制度创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如,天津自贸试验区重点建设世界级的租赁产业集群,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海洋经济创新,江苏自贸试验区加快打造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进一步做强做优产业基础,加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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