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解读之七
科技创新
一、持续推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
2017年5月,习近平主席出席“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表示中国愿同各国加强创新合作,启动“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开展科技人文交流、共建联合实验室、科技园区合作和技术转移4项行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是参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国家对外科技合作创新最高级别平台,是科技部根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相关部署,支持国内大学、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等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创新主体合作建设并运行的研发实体。
2020年9月,科技部批准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家,分别为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新药“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中国—塔吉克斯坦煤电能源清洁转化及高效综合利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2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将通过试验区的一系列便利条件,同所在国科研单位开展更深入广泛的科技交流合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推动我国电力技术、电力装备、成套工程、电力标准、医药技术等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沿线国家清洁能源及医药健康等领域产业发展赋能。
二、推动在国家风力发电等领域建设国际技术创新中心
2021年科技部、自治区会商达成共识,支持新疆建设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
围绕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创建,我们计划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前期培育阶段,依托新疆白鸟湖园区、北京园区和江苏金风实验中心开展实验室测试,依托国内最大的大丰整机主传动试验台开展风电整机级测试。
二是技术创新中心获批后,建设国内外顶级的“单机—场—多能”实验风电场,计划容量 80 万千瓦,满足新型电力系统应用场景下的覆盖全部陆上单机功率6—12MW 机型的样机测试、风电场试验和多能智慧耦合新能源试验需求,打造技术创新中心核心创新竞争力,为国内外风电厂商提供风电整机级、场网级测试验证服务,提升我国风电设计研发能力。
三、布局建设具有区域特色的新疆实验室,优化提升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紧紧围绕特色产业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建设新疆实验室,是2022年自治区科技创新大会作出的战略部署。《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指引》提出,新疆实验室聚焦国家战略目标和我区重大战略需求,坚持“四个面向”,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解决重大科学问题,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汇聚国内外高端人才,按照“战略需求、支撑产业、综合集成”的原则,建成国内一流、支撑产业的高能级平台和创新引擎等。
申请建设新疆实验室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研究方向和领域具有明显的优势或特色,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重大战略需求。具备承担自治区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开展高水平科研合作、完成应急响应研发任务及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能力。
2.聚集国内外优秀创新人才资源,拥有稳定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有一批国内外同行认可的领军科学家、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研究团队、技术骨干。
3.具备国内一流的科学研究条件,符合大型综合性、开放型科学研究基地的特征。
目前,新疆实验室有两座,均在筹建,分别为水资源高效利用新疆实验室、创新药物新疆实验室。
计划到2025年,批准筹建新疆实验室5~8家,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新疆实验室建设工作在遵循科研规律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建立新型科研机构管理运行机制,汇聚培养一批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聚焦自治区重点发展领域开展有组织科研攻关,形成一批标志性、引领性、原创性科研成果,为提升我区自主创新能力奠定发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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