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的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 新疆商务厅 发布时间: 2024-06-03 10: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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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36令发布《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的决定》,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赋权26项,推动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及过程

下放自治区级管理权限是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的重要内容。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兵团联合印发的《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均明确提出,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兵团能够下放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凡具有实际需要、符合下放条件的,要全部依法下放至自贸试验区。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部署,20243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商务厅(自贸办)牵头启动了自贸试验区赋权工作,按照“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和“放得下、接得住、有场景”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自上而下、上下结合的方式,在书面征求各部门单位及三个片区意见、座谈论证、召开专题会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梳理形成《赋予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自治区级经济社会管理事项权限清单》(以下简称赋权清单)。

2024511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赋权清单》,确定第一批向自贸试验区赋予自治区级管理权限26项,以政府令的形式公开发布。

此外,结合自贸试验区同时涵盖自治区和兵团区域的实际,自贸试验区内自治区和兵团区域赋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政策”。

二、主要内容

第一批赋权共26项,主要包括境外投资合作、文化旅游服务、法律服务、医药服务、工业品许可、制造业服务、广播影视服务、数据出境管理等领域,对应自治区9个部门单位,其中:

自治区商务厅2项: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备案;

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4项: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审批、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

自治区司法厅4项: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许可(含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居民及台湾居民申请律师执业、变更执业机构),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核准;

治区应急管理厅1项: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3项:食品(不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食盐)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自治区药品监管局8项: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药品批发企业经营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一、二类)、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补办、自行注销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注册证;

治区广播电视局1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治区医疗保障局1项:制定公立医疗机构国际医疗服务价格;

治区党委网信办2项:数据出境安全评估材料初审、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材料初审。

三、主要特点

一是因地制宜差异化赋权释能。自贸片区是落地改革试点任务的承载主体,此次赋权分别向乌鲁木齐片区、喀什片区、霍尔果斯片区赋权20项、6项、17项。其中,三个片区共同承接6项,乌鲁木齐、霍尔果斯片区共同承接5项,乌鲁木齐片区单独承接9项,霍尔果斯片区单独承接6项。结合各自贸片区功能定位、产业优势和企业需求进行差异化赋权,有利于各片区开展差异化探索,推动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例如,围绕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的试点任务,单独赋予乌鲁木齐片区“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许可”等权限,将有利于其引进港澳律师事务所,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围绕霍尔果斯片区跨境区位优势及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政策优势,单独赋予其“旅行社经营边境游资格审批”“美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审批”等权限,将有利于带动片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二是分阶段分批次有序推动赋权。对照《总体方案》明确的八个方面重点改革任务,此次赋权立足自贸试验区建设“全面启动、重点推进”的阶段性特征,充分尊重各片区发展急需和自治区各部门单位对承接能力的评估意见,循序渐近,分批赋权。第一批赋权主要集中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向西开放多领域交流合作等领域,在深化投资领域改革、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数字经济发展方面也有所安排。

三是引导资源要素向自贸试验区流动。赋权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有力手段,通过向各片区下放“非金融类境外投资备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律师事务所(分所)设立、变更、注销许可,食品添加剂、化妆品等生产许可,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数据出境管理”等权限,有利于引导机构、商品、服务、数据等资源要素向自贸试验区流动,着力提升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活力。

四、组织实施

按照政府令要求,自治区向自贸试验区第一批赋权将于71日正式施行,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各部门单位和三个片区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依法依规做好首批赋权事项的移交和承接、落地生效、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完善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工作。加强与相关单位的联动协同,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第一批自治区级赋权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

下一步,自治区商务厅(自贸办)将坚持“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则,持续推动向自贸试验区下放自治区级管理事项权限。同时,督促各片区所在地级市尽快下放本级权限,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多改革开放自主权,不断为自贸试验区打造“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优良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基层一线的改革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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